经贸人字[2004]142号
关于聘任徐桂华等六位同志为副教授的通知
各系、部、处、室:
根据《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》(职改字[1986]第11号)、《江苏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资格条件(试行)》(苏职称[2003]2号)和《关于公布2004年全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》(苏教职称[2004]8号)等文件精神,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实际,经研究,决定聘任下列同志为副教授:
徐桂华 聘书编号:03620041012
刘大纶 聘书编号:03620041013
刘 艳 聘书编号:03620041014
邓 雷 聘书编号:03620041015
杨爱萍 聘书编号:03620041016
宋逸成 聘书编号:03620041017
以上同志从2004年8月起聘。
特此通知。
组织人事处
2004年9月17日